无追索权保理
电建保理公司与债权人双方签署《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》,受让债权人应收账款并支付保理对价款。保理期限内,债权人收到债务人应收账款回款后,代收转付至电建保理公司归还保理款。该模式可盘活成员企业应收账款、改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和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。
对各方优势
债权人(成员企业)
降低应收账款,改善资产负债率、流动比率等关键财务指标。
优化报表结构,降低带息负债规模,提升再融资能力。
盘活存量资产,释放营运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。
产品特点
会计处理明确
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》终止确认条件。
资金闭环管理
回款由成员企业代收后转付,实现资金归集。

